2016年1月5日前:准备
1.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016年1月5-15日:申报
申请人网上报名;推选单位审核材料并出具推荐意见;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
“211工程”建设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其他人员申请由所在地区(单位、部门)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
2016年1月20日前:提交申请
受理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同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2016年2-3月: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公布录取名单,录取通知发放至单位。
2016年4月起:语言准备、办理派出手续、国外报道
语言准备
外语未达到合格条件的被录取人员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
留学人员需自行联系培训部参加外语培训。
办理派出手续
1.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阅是否需要办理《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及办理方式。
2.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
3.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国外报到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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