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推选单位申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说明

时间:2016-03-10 16:08:51  来源:杰一访学申请  作者:杰一访学

“科研团队”是指将一组目标一致、计划统一且分工明确的留学人员,以“项目组”的形式,共同派赴国外进行某项综合性课题研究的一种方式。


“项目组”应由相同或相似专业的成员组成,并且留学目标或研究课题一致,在外留学期间及回国后均有条件共同开展工作。同时,应是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发展紧密结合的,急需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团队。


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人员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是指针对地方特色专业及人才需求,各地组织有关单位结合学科建设,科研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有针对性、成建制地选派3-5名本项目人员组成科研小组,利用校际(单位间)科研合作渠道、以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为载体,赴国外进行3-12个月的专题合作研究,达到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的目的。对于申请科研团队派出的,基金委将组织专家以评“课题组”的方式,确定该课题组的录取资格。


一、资助范围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及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及各地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项目组成员应为3-5人,由项目组组长及成员组成。


3.项目组组长应有高级技术职称,除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全面负责项目组在国外的研究工作。


4.项目组成员应是本单位业务骨干,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项目组成员应分工明确,对各自在项目组中承担的研究工作负责。


5.项目组成员在申请时须提交外方合作院校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6.项目组人员的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要求。(详见本栏目“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未达到要求者均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外语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语种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项目组成员外语水平全部合格后,方予派出。


四、申请材料
有关内容请参见《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五、评审和录取
此方式派出人员以“项目组”为单位进行评审,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通过材料评审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考核,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项目组”人员的留学类别为访问学者。


六、派出及其他
1.项目组人员须同时派赴同一个国家,派出手续的办理以及国外管理办法与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的同类留学人员相同。
2.项目鉴定和发表论文时,应注明“本研究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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